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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 汉语拼音zhì 五笔编码 gcf gcff |
作者:新华字典在线查字 文章来源:疑难字查询网 点击数 201 更新时间:2013/9/5 15:42:03 文章录入:新华字典在线查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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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至”字的详细释义如下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【Unicode编码】081F3 【GBK编码】D6C1 【笔画数】6 【笔顺】154121 【汉语拼音】zhì 【拼音编码】 zhi4 【五笔编码】 gcf gcff 【繁体字】 【郑码】HB 【注音符号】ㄓˋ 【广东话】zi3 【简单释义--来源于金山词霸】 至 zhì <释义1>到:~此。自始~终。从古~今。~于。以~。甚~。 <释义2>极、最:~少。~亲。~交(最相好的朋友)。~诚。~高无上。~理名言。 ===================== 【详细释义--来源于汉语大词典】 至1 [zhì ㄓˋ] [《廣韻》脂利切,去至,章。] “ 實2 ”的被通假字。 1.到;达到。《诗·秦风·渭阳》:“我送舅氏,曰至 渭 陽。”《荀子·修身》:“道雖邇,不行不至。”《史记·扁鹊仓公列传》:“至春,果病;四月,泄血死。”《汉书·匈奴传上》:“近幸臣妾從死者,多至數十百人。”2.来;去。《书·君奭》:“天休滋至。”《左传·隐公十一年》:“君子是以知 桓王 之失 鄭 也……己弗能有,而以與人;人之不至,不亦宜乎!”《荀子·致士》:“口行相反,而欲賢者之至,不肖者之退,不亦難乎!” 汉 刘桢 《赠五官中郎将》诗:“昔我從元后,整駕至南鄉;過彼 豐 沛 都,與君共翺翔。”《三国志·蜀志·先主传》“ 先主 遣 諸葛亮 自結於 孫權 ” 裴松之 注引 晋 虞溥 《江表传》:“﹝ 魯肅 ﹞且問 備 曰:‘ 豫州 今欲何至?’ 備 曰:‘與 蒼梧 太守 吴巨 有舊,欲往投之。’”3.古代卜辞的一种。《周礼·春官·大卜》: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……六曰至。” 郑玄 注:“國之大事,待蓍龜而決者有八,定作其辭,於將卜以命龜也。 鄭司農 云:‘……至,謂至不也。’” 孙诒让 正义:“不,與否同。云‘至,謂至不也’者,謂卜人來至否也。”4.施行;通行。《逸周书·度训》:“罰多則困,賞少則乏。乏困無醜,教乃不至。”《礼记·乐记》:“樂至則無怨,禮至則不争。” 郑玄 注:“至,猶達也,行也。”《史记·乐书》引此文, 张守节 正义:“樂行主和,和達則民無復怨怒也;禮行主謙,謙達則民不争競也。”5.古代以冬至、夏至为二至,亦统称“至”。《左传·僖公五年》:“凡分、至、啟、閉必書雲物,爲備故也。” 杜预 注:“分,春秋分也;至,冬夏至也;啟,立春、立夏;閉,立秋、立冬。” 孔颖达 疏:“冬之半,夏之半,晝夜長短極。極訓爲至,故冬夏之半稱冬夏至也…… 鄭衆 云:‘以二至、二分觀雲色。’”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“伯趙氏,司至者也。” 杜预 注:“伯趙,伯勞也,以夏至鳴,冬至止。” 汉 董仲舒 《春秋繁露·阴阳出入》:“中冬之月,相遇北方,合而爲一,謂之日至……大夏之月,相遇南方,合而爲一,謂之日至。”参见“ 冬至 ”、“ 夏2至 ”。6.大。《易·坤》:“至哉坤元,萬物資生。” 王引之 《经义述闻·周易下》:“至,亦大也。《爾雅》曰:‘晊,大也。’ 郭璞 作‘至’。《釋文》曰:‘晊,本又作至。’ 鄭 注《哀公問》曰:‘至矣,言至大也。’ 高誘 注《吕氏春秋·求人》篇及《秦策》並曰:‘至,大也。’至哉,猶大哉也。”7.深。《国语·晋语一》:“日,君以 驪姬 爲夫人,民之疾心固皆至矣!” 韦昭 注:“至,深也。”8.界限。参见“ 四至 ”。9.达到极点。《国语·越语下》:“陽至而陰,陰至而陽。” 韦昭 注:“至,謂極也。”《论语·雍也》:“中庸之爲德,其至矣乎!” 朱熹 集注:“至,極也。”《史记·春申君列传》:“臣聞物至則反,冬夏是也。” 张守节 正义:“至,極也,極則反也。冬至,陰之極;夏至,陽之極。”10.多以形容事物的尽善尽美。犹言最好的,最高超的,最正确的,最诚挚的,最微妙的,等等。参见“ 至駿 ”、“ 至德 ”、“ 至理 ”、“ 至情 ”、“ 至機 ”。11.犹至道。道家多以指最玄妙精深的道理。《文子·自然》:“故見不遠者,不可與言大;知不博者,不可與言至。”《淮南子·本经训》:“今背其本而求其末,釋其要而索之于詳,未可與言至也。” 高诱 注:“至,至德之道也。”12.犹至人。《鹖冠子·能天》:“道者,聖之所吏也,至之所得也。” 陆佃 解:“吏,猶任也。不離於真謂之至人。故道者,聖人之所吏,至人之所得也。”13.准则。《逸周书·常训》:“民生而有習有常,以習爲常,以常爲慎……上賢而不窮,哀樂不淫,民知其至。”14.得当;恰当。《荀子·正论》:“不知逆順之理、小大至不至之變者也,未可與及天下之大理者也。” 杨倞 注:“至不至,猶言當不當也。”15.善;善于。《周礼·考工记·弓人》:“覆之而角至,謂之句弓。” 郑玄 注:“至,猶善也。但角善,則矢雖疾而不能遠。”《管子·法法》:“夫至用民者,殺之危之,飢之渴之。用民者將致之此極也。” 尹知章 注:“至,善也。夫善用人者必以法。其不從法,甚者危殺之,其次勞苦飢渴之。將欲用之,必致此極。”16.亲近。《诗·小雅·蓼莪》:“無父何怙?無母何恃?出則銜恤,入則靡至。” 马瑞辰 通释:“《説文》:‘親,至也。’又曰:‘寴,至也。’靡至,猶云靡親耳。”《礼记·坊记》:“昏禮:壻親迎,见於舅姑,舅姑承子以授壻。恐事之違也。以此坊民,婦猶有不至者。” 郑玄 注:“不至,不親夫以孝舅姑也。”一说,至,归。见 朱熹 《诗集传》。17.真挚;诚挚。 清 段玉裁 《说文解字注》“親”:“情意懇到曰至。”参见“ 淳至 ”、“ 純至 ”。18.周备;周到。《诗·小雅·宾之初筵》:“烝衎烈祖,以洽百禮,百禮既至,有壬有林。” 朱熹 集传:“百禮,言其備也。壬,大;林,盛也。言禮之盛大也。” 宋 赵与时 《宾退录》卷三:“侍郎精忠大節,感通神明,某又安忍致害邪!特見備禦未至,恐後復有來者,故相報耳。” 宋 陈亮 《酌古论四·李愬》:“吾之待 祐 者如此其厚也,全 祐 者如此其至也。”19.遍;普遍。《荀子·正论》:“ 湯 武 者,至天下之善禁令者也。”20.充分,充足。 南朝 梁 刘勰 《文心雕龙·论说》:“ 鄒陽 之説 吴 梁 ,喻巧而理至,故難危而無咎矣。”21.过分。《庄子·人间世》:“剋核大至,則必有不肖之心應之。” 王先谦 集解:“剋求精核太過,則人以不肖之心起而相應。” 刘武 补正:“剋核太至,言事考慮成敗太過。”22.众多。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:“園囿汙池沛澤多而禽獸至。” 赵岐 注:“至,衆也。田疇不墾,故禽獸衆多。”23.副词。极;最。《荀子·正论》:“罪至重而罰至輕,庸人不知惡矣。” 汉 枚乘 《七发》:“此亦天下之至美也,太子能彊起嘗之乎?” 晋 李密 《陈情事表》:“今臣亡國賤俘,至微至陋,過蒙拔擢,寵命優渥,豈敢盤桓,有所希冀。” 元 岳伯川 《铁拐李》第一折:“我要禁持你至容易,只消得二指闊紙提條。”24.副词。止;仅。《韩非子·初见秦》:“其頓首戴羽爲將軍斷死於前,不至千人,皆以言死;白刃在前,斧鑕在後,而卻走不能死也。” 高亨 《诸子新笺·韩非子》:“至,止也。”《史记·礼书》:“社至乎諸侯。”至,《荀子·礼论》、《大戴礼记·礼三本》均作“止”。 唐 刘餗 《隋唐嘉话》卷上:“ 貞觀 四載,天下康安,斷死刑至二十九人而已。”25.副词。一定;必。 汉 董仲舒 《春秋繁露·王道》:“《春秋》紀纖芥之失,反之王道,追古貴信,結言而已,不至用牲盟而後成約。” 汉 桓宽 《盐铁论·水旱》:“議者貴其辭約而指明,可於衆人之聽,不至繁文稠辭多言,害有司化俗之計。”《汉书·匡衡传》:“ 衡 曰:‘顧當得不耳,何至上書?’”26.副词。表示出乎意料。犹竟。《韩非子·外储说左上》:“先生之巧,至能使木鳶飛。”27.连词。提出突出事例,表示达到某种程度。犹甚至,竟至。《後汉书·皇后纪上·和熹邓皇后》:“每覽前代外戚賓客,假借威權,輕薄謥詷,至有濁亂奉公,爲人患苦。” 明 王守仁 《大学问》:“及其動於欲,蔽於私,而利害相攻,忿怒相激,則將戕物圮類,無所不爲其甚,至有骨肉相殘者。”28.连词。表示另提一事。《墨子·非攻上》:“今有一人,入人園圃,竊其桃李,衆聞則非之,上爲政者得則罰之。此何也?以虧人自利也。至攘人犬豕雞豚者,其不義又甚入人園圃竊桃李。”《淮南子·说山训》:“刀便剃毛,至伐大木,非斧不剋。”《史记·淮阴侯列传》:“ 項王 見人恭敬慈愛,言語嘔嘔,人有疾病,涕泣分食飲,至使人有功當封爵者,印刓敝,忍不能予,此所謂婦人之仁也。”29.连词。承接上文,表示下文是上文引出的结果。犹以至,以至于。 三国 魏 嵇康 《与山巨源绝交书》:“至性過人,與物無傷,唯飲酒過差耳,至爲禮法之士所繩,疾之如讎。” 北齐 颜之推 《颜氏家训·勉学》:“明《史記》者,專 徐 鄒 而廢篆籀;學《漢書》者,悦 應蘇 而略《蒼》《雅》。不知書音是其枝葉,小學乃其宗系,至見 服虔 、 張揖 音義則貴之,得《通俗》《廣雅》而不屑。”30.通“ 志 ”。想念,念及。《论语·泰伯》:“子曰:‘三年學,不至於穀,不易得也。’” 朱熹 集注:“穀,禄也。至,疑當作志。” 刘宝楠 正义:“疑古志至二文通也。”31.通“ 志 ”。意志;心意。《荀子·儒效》:“行法至堅,不以私欲亂所聞,如是則可謂勁士矣。” 王先谦 集解:“ 荀 書至志通借。”《韩诗外传》卷三引此作“志”。 王念孙 《读书杂志·荀子二》:“法者,正也。言其行正,其志堅。” 汉 邹阳 《上书吴王》:“故願大王無忽,察聽其至。”至,《汉书·邹阳传》作“志”。32.通“ 制 ”。制度。《荀子·正论》:“夫是之謂視形埶而制械用,稱遠近而等貢獻。是王者之至也。” 王念孙 《读书杂志·荀子六》:“至,當爲制。上文云:‘彼王者之制也,視形埶而制械用,稱遠邇而等貢獻。’下文云:‘則未足與及王者之制也。’皆其證。 楊 説非。”33.通“ 致 ”。给予;加给。《墨子·明鬼下》:“昔者 夏王 桀 貴爲天子,富有天下,上詬天侮鬼,下殃傲天下之萬民……故於此乎天乃使 湯 至明罰焉。” 毕沅 校注:“至,同致。”34.通“ 致 ”。表达。参见“ 至敬 ”。35.通“ 致 ”。得到;求得。《吕氏春秋·当染》:“不知要故,則所染不當;所染不當,理奚由至?” 高诱 注:“至,猶得也。” 汉 桓宽 《盐铁论·贫富》:“夫 白圭 之廢著, 子貢 之三至千金,豈必賴之民哉!”36.通“ 致 ”。致使;引起。《公羊传·庄公十二年》:“ 閔公 矜此婦人,妒其言,顧曰:‘此虜也。爾虜,焉故 魯侯 之美惡乎!’至 萬 怒,搏 閔公 ,絶其脰。” 汉 董仲舒 《春秋繁露·王道》引此文,故作“知”,至作“致”。37.通“ 質 ”。一说通“ 實 ”。实质;真实。《庄子·天道》:“夫虚静恬淡,寂漠无爲者,天地之平,而道德之至。” 郭庆藩 集释:“至,與質同。至,實也……《刻意》篇正作‘道德之質’。”《战国策·齐策一》:“大王覽其説而不察其至實。” 王念孙 《读书杂志·战国策一》:“至字古讀若質,故聲與實相近……不察其至,即不察其實也。今本作‘不察其至實’者,一本作‘至’,一本作‘實’,而後人誤合之耳。《史記·張儀傳》作‘大王賢其説而不計其實’是其明證矣。”38.通“ 質 ”。谓充当人质。《战国策·燕策二》:“ 趙 得講於 魏 ,至 公子延 ,因 犀首 屬行而攻 趙 。”按,一本作“ 質 ”。《史记·苏秦列传》:“至 公子延 。” 司马贞 索隐:“至當爲質,謂以 公子延 爲質也。”39.通“ 窒 ”。阻塞。《韩非子·制分》:“實故有所至,而理失其量。” 于省吾 《双剑誃诸子新证·韩非子四》:“按:作‘故實有所至’,與下句‘而理失其量’相對。至,應讀作窒……此言故實有所窒塞,而理亦失其程量也。”40.中医术语。指脉搏跳动。《素问·平人气象论》:“人一呼脈四動以上曰死。脈絶不至曰死。”亦用为表示脉搏次数的量词。《难经·十四难》:“一呼六至,一吸六至,爲死脈也。”亦指脉搏增多的现象。《难经·第十四难》:“脈有損至,何謂也?” 徐灵胎 经释:“少曰損,多曰至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