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頒”字的详细释义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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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Unicode编码】09812
【GBK编码】EE43
【笔画数】13
【笔顺】3453132511134
【汉语拼音】bān
【拼音编码】 ban1
【五笔编码】 wvdm
【繁体字】
【郑码】OYGO
【注音符号】ㄅㄢˉ
【广东话】baan1 paan1
【简单释义--来源于金山词霸】
頒 bān
<释义1>见“颁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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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详细释义--来源于汉语大词典】
頒1 [fén ㄈㄣˊ]
[《廣韻》符分切,平文,奉。]
亦作“ 朌1 ”。“ 颁1 ”的繁体字。
大头貌。《诗·小雅·鱼藻》:“魚在在藻,有頒其首。” 毛 传:“頒,大首貌。” 马瑞辰 通释:“《韓詩》訓頒爲衆,蓋讀頒如紛紜之紛……然以經義求之,有頒、有莘皆形容魚首尾皃,仍从 毛 傳爲允。”
頒2 [bān ㄅㄢ]
[《廣韻》布還切,平删,幫。]
亦作“ 朌2 ”。“ 颁2 ”的繁体字。
1.发布;公布。《周礼·春官·大史》:“正歲年以序事,頒之于官府及都鄙。” 唐 韩愈 《请上尊号表》:“令公卿大夫得竭思慮,取正於經,以定大號,有司備禮擇日以頒,天下幸甚。” 毛泽东 《减字木兰花·广昌路上》词:“命令昨頒,十萬工農下 吉安 。”2.赏赐;分赏。《周礼·天官·宫伯》:“以時頒其衣裘。” 孙诒让 正义:“ 鄭 舉 漢 法爲況,明此頒爲常賜也。”《文选·潘岳〈马汧督诔〉》:“矧云私粟,狄隸可頒。” 李善 注:“頒,賦也。” 宋 叶適 《叶君墓志铭》:“受一錢以上必均,有餘頒親友,乏歲賑貧餓。” 清 俞正燮 《癸巳类稿·台湾府属渡口考》:“賊平,頒右旋白螺於 閩 督署。督撫、將軍、提督過海則佩之。”3.分担;分任。《书·洛诰》:“乃惟孺子頒,朕不暇聽。” 孙星衍 疏:“頒者, 鄭 注:《祭禮》云:‘頒之言分也。’《説文》‘頒’作‘攽’,云:‘分也。’引《周書》曰:‘乃惟孺子攽。’亦讀與彬同。攽,蓋 孔 壁古文。言聽政之事繁多,孺子分其任,我有所不遑也。”4.次第。《周礼·夏官·趣马》:“掌駕説之頒。” 郑玄 注:“用馬之第次。” 孙诒让 正义:“注云‘用馬之第次’者,此讀頒爲班也。《小爾雅·廣詁》云:‘班,次也。’”5.通“ 斑 ”。须发半白。参见“ 頒2白 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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